先分清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不少老板看到「小型微利企业」,就以为说的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小微企业」,其实两者不是一回事。工信部门划分中小企业,用的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准,看行业、营业收入和从业人数;税务上讲的「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里的概念,看行业属性、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四项条件,标准由政策文件规定并且多次调整过。
所以,登记为「小微企业」不等于自动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要按税务口径重新判断。
优惠是怎么算出来的
这项优惠不是直接给一个低税率,而是两步走:先按政策规定的比例,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打折」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优惠税率计算税额。两步叠加,实际税负明显低于一般企业。
这里要提醒一句:「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而是按税法规定调整(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的扣除限额,不得税前扣除的支出)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的金额。账面利润小,不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一定小;反过来也一样。
具体的减按比例、优惠税率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以现行有效文件和主管税务机关最新公告为准。这项政策经过多轮调整,不建议按记忆中的旧标准自己算。
办理方式:预缴就能享受,不用备案
按现行征管规定,享受这项优惠不需要事前审批或备案,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年度申报表的相关栏次即可。预缴时就可以按当期情况先行享受,年度终了再汇算清缴。
年度申报环节,税务总局曾专门发文简化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申报表单和填报内容。实际填报时,以电子税务局当前版本的申报表为准。
判定口径上的几个细节
- 以法人为单位判定。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要汇总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后统一判断,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作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
-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 不是取某一天的数字,年中人数波动大的企业要按规则算平均值,具体计算方法以申报表填报说明为准。
- 行业要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判断依据以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准,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业务的企业不符合条件。
- 与部分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不能叠加。 比如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只能选择其一,不存在两项一起用,需要测算哪种对自身更有利。
几个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 为了不超标准而人为拆分业务。 分设企业、拆合同、调整开票节奏这类做法风险很高,税务机关对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有调整权,一旦被认定,补税加滞纳金,得不偿失。合规的做法是把真实经营数据算准,符合条件就享受,不符合就不享受。
- 人数、资产总额随手填。 有些企业申报时估着填,结果与个税申报人数、财务报表数据对不上,这是常见的比对风险点。
- 预缴时享受了,汇算时超标没调整。 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最终不符合条件,需要按规定补缴税款。
- 只盯所得税,忽略其他税费。 增值税、附加税费对小微主体另有各自的优惠口径,与所得税判定条件不是一回事,不能混用。
下一步怎么做
建议您先做三件事:一是按法人口径汇总算一遍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季度平均从业人数和季度平均资产总额;二是核对申报表填报数据与个税申报、财务报表是否一致;三是把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情况理清楚。这三步做完,是否符合条件、能不能享受,基本就清楚了。
如有疑问,欢迎联系首如财税,我们会结合您的实际经营情况给出建议。具体执行口径请以主管税务机关最新公告为准。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 《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